一张统计分类表与中国旅游新气象

2015-09-16

     近日,《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经国家统计局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该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而制定,科学界定了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便于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

 

    这个统计分类的公布和实施是中国统计事业中的一个小小进步,同时,也是对旅游事业的支持和对中国旅游业新气象的呼应。

 

     在李金早掌舵中国旅游之后,一直都把旅游统计作为工作中的一条重要线索,可以说,李金早是一个有着非常深厚的统计情结的人。对统计的重视正是他务实风格的体现,也是他作为一位学者型官员的内在精神表达。

 

 

 

一个旅游统计小常识,还原美丽中国的风采

 

      在2015年1月15日之前,中国旅游界流行着一种说法——中国出入境旅游失衡,中国对世界的吸引力正在下降。

 

     然而,1月15日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李金早从一个小小的统计常识入手,以平缓的语气给这个存在了多年的论调画上了句号。李金早一针见血地告诉大家:“最近有一种说法很流行,说‘中国存在巨额的旅游贸易逆差’,说‘2013年我国旅游贸易逆差730亿美元,2014年旅游贸易逆差突破1000亿美元,增长近50倍,我国已成为世界旅游服务贸易逆差最大的国家’。这实际是一个严重误导性的说法。”

 

    紧接着,李金早从统计学入手,实实在在地给大家摆出真相,“出境旅游花费和入境旅游花费,目前不是同一个统计口径,不具备可比性,更不能简单相减。就如拿椅子和杯子相比相减,犯了常识性的统计分析错误。入境旅游花费调查分为过夜和不过夜,出境旅游花费调查则不分过夜和不过夜。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境外花费,又是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布的中国人入境花费整理计算,而各国和地区对统计方法不尽相同,数据不具备可比性。”李金早还特别提到,“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海外旅游花费的调查统计制度体系。”

 

    经过这么一番对统计常识的梳理,李金早击碎了“中国已成为世界旅游服务贸易逆差最大的国家”的论调,重新让大家认识到中国仍旧是一个对全世界充满吸引力的国度。可以说,李金早上台之后,从一个统计学角度着手,扭转了被误导多年的思想认识,拉开了中国旅游业务实精进的历史大幕。

 

 

 

一套旅游统计大思路,奏响中国旅游新篇章

 

     在1月15日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李金早传达了汪洋副总理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批示,并作了工作报告。在整个报告中,李金早细心地将他对旅游统计的认识和想法贯穿到了每个篇章中。

 

     在讲到中国旅游发展的问题时,他提到了旅游统计严重滞后的问题,并强调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在讲到中国旅游的5大目标时,他特别提到,“待旅游基本统计测算体系建成后,我们将提出具体的量化目标。”也就是说, “文明、有序、安全、便利、富民强国”这5大目标在李金早的眼里并不是几个抽象的词汇,他更希望这些词汇的背后有具体的统计数据来支撑。

 

    在提到今后三年的重点工作时,李金早就旅游统计的问题做了如下阐述:彻底结束没有旅游数据总量分析的历史。要“两条腿走路”,会同统计局做好常规旅游统计工作,开展旅游业增加值核算,全面反映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同时,会同国家信息中心开展“中国旅游业综合调查测算与运行监测评价”,建立旅游经济运行动态监测机制。李金早还强调,要开展旅游统计改革试点,解决各地区旅游统计数据横向不可比、纵向不可加问题。

 

 

 

多次旅游统计硬指示,推动中国旅游大改革

 

      今年3月13日,春天的北京充满生机,李金早会见了四川省省长魏宏一行,就推进四川旅游产业发展进行交流。交流中,李金早提到了国家旅游局正在推动一系列重点工作,其中就有旅游统计体系改革,并希望四川省能在这方面先行先试,开拓创新,为全国旅游业发展提供好经验。

  

     四个多月之后的7月29日,李金早在银川参加第七届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圆桌会议,会议期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自治区主席刘慧进行了交流,同样强调了旅游统计体系改革的工作,并希望宁夏能抢抓机遇,发挥优势,推动旅游产业再上新台阶。

 

     无论是四川,还是宁夏,每一次会面和交流,李金早都念念不忘强调旅游统计体系改革工作的推进,可见其对旅游统计的重视。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特殊形势下,唯有坚持务实作风才能在经济寒冬里开辟出新路,让旅游成为经济寒冬里娇艳的腊梅。

 

    如今《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公布并开始实施,其中每一个小小的统计方法和标准的变化都将对中国旅游业带来巨大的影响。我们也期待着旅游统计体系改革工作取得更大进展,期待着统计数据里呈现出美丽中国的新风采,开辟出中国旅游持续发展的新路径。

 

 

附: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

(2015)

 

一、分类目的

 

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定义和范围

 

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宗教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一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

 

三、编制原则

 

(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确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基本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旅游及相关产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国际标准为参考。本分类参考借鉴了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编制的《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中对旅游产业的有关定义和分类。

 

四、结构编码

 

本分类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11个大类,10表示旅游业,20表示旅游相关产业;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27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67个小类,该层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行业代码。

 

代码结构:

 

 

五、有关说明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仅部分活动属于旅游及相关产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重点内容,以及带“*”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说明。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六、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表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表





 

注:符号“*”表示该行业类别仅有部分内容属于旅游及相关产业。